为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
企业招工补贴补贴对象及范围: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须为首次参保)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执行。
(1)新成长劳动力。指初次就业的16到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为准),以及当年退役专业军人(以退役军人证明为准)。
(2)登记失业人员。以登记失业时间为准,往前推一个月无单位参保。
申请材料:
(1)申报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
(2)承诺书;
(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工资流水;
(6)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另外,提醒各企事业单位一下,一次性扩岗补助、稳岗补贴12月31日即将截止。“记到登录就业系统操作哟!”“逾期视作自愿放弃,不再审核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