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企业的用工模式中,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是两种较为常见的形式。它们虽都涉及到企业与外部机构的合作,但在多个方面存在着显著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区别在哪些方面。
一、法律依据与法律关系方面
劳务派遣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三方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为用工关系,无需签署合同。
劳务外包 :主要依据《民法典》,属于民事委托、承揽关系。一般只有两方关系,即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为民事委托、承揽关系,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承包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包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无需签署合同。
二、业务性质与目标对象方面
劳务派遣 :派遣的是“人”,侧重于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获取人力资源的支持,以满足自身的用工需求。
劳务外包 :外包的是“活”,即企业将部分业务或项目整体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由他们负责组织人员并完成相应的任务,更注重业务成果的交付。
三、岗位要求与人数限制方面
劳务派遣 :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生育、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此外,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应少于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 10%。
劳务外包 :对岗位无特殊要求,也无人数上的特殊限定和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进行灵活安排。
四、管理方式与责任承担方面
劳务派遣 :被派遣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需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其日常的工作安排和监督。一旦被派遣劳动者出现工伤等问题,用工单位需及时告知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但用工单位未提供足够安全保障时,需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外包 :劳动者由承包单位自行管理,发包单位通常不参与具体的人员管理事务,主要关注外包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承包单位自行负责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五、费用结算方式方面
劳务派遣 :用工单位一般是根据派遣员工的数量、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等因素,按照约定的单价和计算方式,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相应的管理费和服务费。劳务派遣单位再负责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社保等费用。
劳务外包 :发包单位则是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量、工作成果或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向承包单位支付合同款,该款项通常与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达到的效果直接相关。
六、企业风险与成本方面
劳务派遣 :对于用工单位来说,若未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如超出“三性”岗位范围、使用比例超过限制等,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以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等。此外,由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存在实际的用工关系,在管理过程中也可能引发一些劳动纠纷和风险。
劳务外包 :发包单位将业务外包后,通常由承包单位承担更多的用工风险和责任,如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赔偿等。但如果外包合同不规范,或者存在“假外包、真派遣”的情况,发包单位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被认定为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时,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管理能力、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成本预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评估,以确定最适合的用工模式,从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确保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