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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人力资源资讯

  小伙伴们注意了,成都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还没有缴费的小伙伴们,赶紧缴上哦。在缴费中,有不少小伙伴问小编,自己有职工医保,那还需要买居民医保吗?是不是多缴一份,就能够多报销一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

  首先,如果参加了职工医保的员工是不能再参加居民医保,因为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允许重复参加同一制度或不同制度的基本医疗保险。相反,如果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也不能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要想参加就必须停保一种,再参加医保缴费。

  很多人以为自己交两份医保就能报两次,事实上,同时参加了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话这种情况属于重复参保不能多次报销即使交了两份钱可以报销的也只有一份。

  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那么就有很多人关心,重复参保可以退费吗?

  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

  已经重复参保的怎么办?

  (一)已在一地区参保,需要在另一地区重新参保的,需先回原户籍地(或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手续。在单位参加的职工医保“停保”,需原参保单位办理。

  (二)从家乡外出到其他地市上大学并参加学校所在地医保的学生,需先将本地医保“暂停”。

  以上就小编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用,多多关注薪税保人力,会经常更新社保及人力资源相关知识。

郴州劳务外包知识

  上周介绍了攀枝花、绵阳、乐山、内江、宜宾、眉山以及资阳2024年最新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今天分享广元、广安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标,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4年四川省广元、广安医职工医保缴费标准,速看! 第1张

  一、广元市

  广元市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省平工资的80%(即6015元)。

  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为541.35元,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为330.83元。

  二、广安市

  1、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的缴费基数确定。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的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省平工资的80%(保留整数)、上限为实际工资。

  2、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缴费基数确定。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省平工资的80%(保留整数)、上限为实际工资。

  此标准从2024年6月1日开始执行,至下次标准公布后终止执行。

  三、常见问题

  1、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加班加点工资;

  (五)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六)津贴和补贴。

  2、用人单位当月医保费已经申报缴款,需要办理人员增减,如何处理?

  ①若需办理职工人数增加,应先通过医保部门提供的线上(网上经办系统)或线下(各经办大厅)办理职工增员,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渠道申报新增职工缴费工资。

  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新增职工的应缴数据,核实无误后,可直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日常申报】模块,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②若需办理职工人数减少,且需减员至上月,应先通过医保部门提供的线上(网上经办系统)或线下(各经办大厅)办理职工减员,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退抵费申请传递给医保部门,无需人工申请。

  经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税务系统会自动生成可抵缴数据。

  3、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条件是连续缴费6个月还是12个月?

  目前,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已统一调整为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

  4、成都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否互认?

  仅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四市互认(以下简称“四市”)。

  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四市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的,根据退休时缴费年限的实际认定情况,在曾参保时间最长地办理退休手续(参保时间相同时,优先选择离退休时间最近的参保地),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四市实际缴纳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含互认)均未达到当地医保退休年限规定的,且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未达到20年的,可在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补缴至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

  四市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以下规则,可在四市中确认一地,享受该地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1)退休时,在四市中任一城市实际缴费年限(不计互认年限),达到当地退休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规定条件(以下简 称医保退休年限规定)的,可在达到医保退休年限规定的曾参保地中,选择一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2)在四市实际缴纳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含互认), 均未达到当地医保退休年限规定的,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 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 20 年的,在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参保时间相同时,优先选择离退休时间最近的参保地);

  (3)在四市实际缴纳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含互认) 均未达到当地医保退休年限规定的,且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 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未达到 20 年的,可在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补缴至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 达到 20 年。补缴方式按补缴地医保政策执行。无力补缴或不愿意补缴的,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断缴后,个人账户余额是否清零?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断缴后,个人账户余额若未使用,余额一直在个人账户里面,不会清零。

  6、企业未按时申报缴纳社保费,应如何进行补申报?

  (1)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申报,申报成功后再通过“功能菜单”-“费款缴纳”-“缴费”模块缴费。

  (2)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申报,申报成功后再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集成应用”-“申报缴费”-“申报缴费查询”模块缴费。

  (3)使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申报,申报成功后再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申报缴费查询”进行操作。